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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征求《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关于征求《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财办会〔2021〕41号
2021-11-23

关于征求《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财办会〔2021〕 41 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 财政厅(局),深圳市财政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单位 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0号)有关要求,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,强化内部治理,提升审计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 、 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 (财政部令第 97号 ) 等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 发给你们,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 2021年 12 月 1 3 日前将 意见 以纸质材料 或电子文本 形式 反馈 财政部 会计司,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。

联系人:财政部会计司 注册会计师处 蒋大鹏 魏晓惠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

电话:010- 68552329/ 68552934

传真:010- 68552934

电子邮件: weixiaohui@ mof.gov.cn

附件:1.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(征求意见稿)

  1. 《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(征求意见稿)》 起草 说明

财政部办公厅

2021 年 11 月 2 3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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